LLDR—2022—00009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森林防火封山令
〔2022〕第1号
当前正处于持续高温干旱时期,全区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未来一段时间仍为晴热干旱天气,全区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筑牢森林防火屏障,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全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零政通〔2022〕5号)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发布森林防火封山令。
一、封山时间:从2022年10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二、封山区域:零陵区境内所有山林及林区边缘地段。
三、封山规定:
(一)除封山区域原居民和相关工作人员以外,其余人员未经属地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批准一律不得进入封山区域。
(二)封山区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停止一切林区作业行为。当前在建的重点工程项目,在做好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等相关防护措施的基础上,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开工;当前正在进行的其他所有林区作业行为一律停止。
(三)经批准进山的人员,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上交一切火源,并报备活动区域,承诺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履行森林防火宣传义务。
(四)封山期间,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强化森林防火宣传巡护,强化隐患排查,严格火源管控,加强对封山区域内的人员管理。一是在封山区域进山路口安排专人守卡,禁止未经批准的人员上山;二是严格规范原居民生活用火,禁止室外生产用火等行为;三是严禁各类庙宇组织相关宗教活动;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物资储备,扑火队伍保持临战状态;五是护林员要加大林区巡护频次,全天候巡林。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扰和妨碍禁火防火检查,对不听劝阻、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及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行为,应当立即拨打当地人民政府、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值班室、区林业局值班室电话报警。
森林防灭火值班电话:0746-6226119,0746-6234874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