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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3-09569 发文日期: 2023-03-23 发布机构: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
统一登记号: LLDR—2023—01003 信息时效性: 有效 文号 : 零政办函〔2023〕9号
信息时效期: 2025-02-28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零陵区省级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03 15:57 来源: 零陵区司法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政府办 【字体:   打印

LLDR202301003


零政办函〔20239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零陵区省级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零陵区省级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23

零陵区省级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32月,零陵区被确定为湖南省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区。为发挥信用监管在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中的基础性作用,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高质量完成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任务,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卫函〔20231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适应新时期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需求,探索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新模式,做到科学执法、精准执法,提高监督执法效能,消除或降低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风险。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建立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部门协同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指导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切实保护好劳动者健康权益。

二、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32月底前)。

1.健全管理体系。各乡镇街道要明确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和分管领导,健全管理体系,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履行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的管理职责。(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准确摸清底数。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摸清辖区内现具有职业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数量,掌握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统计上报用人单位基本情况。(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3.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乡镇街道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方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方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方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学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方法、职业病危害层级控制基本知识;明确用人单位职业卫生自查内容、报告的方法、途径与时间,职业卫生监督机构对用人单位监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监管机构对用人单位监督的内容与重点。(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用人单位)

4.全面组织申报。根据各乡镇街道提供的辖区内用人单位名单,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工作,做到应报尽报。申报范围包括非煤矿山、化工、金属冶炼、建材、陶瓷、耐火材料、机械制造、煤炭加工、胶合板制造、制鞋、印刷、电子、射线、纺织、服装、医药制造、酒类制造、皮革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玻璃制品、玻璃纤维制造、土砂石开采、塑料制造、农副产品加工、零售业等。(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用人单位)

5.启动试点工作。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文件,召开零陵区省级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5月至202310月)。

1.用人单位分类。通过公告、组织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形式,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等法定责任,按照《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进行自查,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提交《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等资料,将用人单位分为甲类(低危单位)、乙类(中危单位)、丙类(高危单位)。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情况发生变化时可重新调整分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分级。用人单位根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进行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类别评估,将职业病危害暴露风险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同时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方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自查表》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对企业自身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的情况进行自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分级(I90-100分、Ⅱ级70-89分、Ⅲ级70分以下三个等级),I级风险级别最低,Ⅲ级风险级别最高。本年度被评为健康企业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可以直接评为I,同时自查为I级的用人单位可以优先被评为健康企业。根据企业报送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建立分类台账,对企业报送的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报告》进行核实。各乡镇街道职业健康监管职能部门按照试点工作要求主动为用人单位提供指导服务。(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各相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3.示范引领。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风险、经济类型、规模大小、风险评估和分级情况,在各种经济类型领域选取能够代表该行业特点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打造,树立职业健康管理样板,带动本行业用人单位进行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意识。(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用人单位)

4.互学共促。组织职业健康管理样板单位相互交流学习,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充分发挥样板企业作用,全面引领行业内、辖区内用人单位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用人单位)

5.加强监督。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类别,结合“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与诚信管理等措施,进行差异化监督管理。充分利用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约谈机制,对不履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法定责任的用人单位,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依规查处,实现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非现场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丙类用人单位抽查率100%、乙类抽查率高于甲类的标准进行随机抽查。对甲类用人单位,合理降低抽查比列和频次,对用人单位自评的监督采取现场监督方式。用人单位要建立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制度,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公示自查和风险评估结果,接受本单位职工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区卫生健康监督部门可将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自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现场监督执法的参考依据,核对用人单位的风险分级结果,重点治理高危级别用人单位的严重职业危害隐患,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职责,降低用人单位职业病发生风险,争取实现风险降级、降类。(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6.加强巡查。实行网格化管理,将全区用人单位划为16个网格,各乡镇街道职业健康管理负责人为网格员,每月对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巡查,填写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和巡查汇总表,次月5日前(发现违法行为可立即上报)将巡查结果报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按照上报情况,进一步调查处理。(牵头单位:各乡镇街道;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各相关部门、各用人单位)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311月至202312月)。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按照要求编制试点工作报告,组织对本辖区试点工作进行自查评估,迎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的总结评审。(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用人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是新时期提高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效能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防治职业病发生、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有效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试点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零陵区省级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统筹试点各项工作,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用人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宣传职业卫生分类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类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法律知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病防治重要性的认识,改进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措施,提高职工健康意识。在试点过程中,及时发现报道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整体上台阶。

(三)分工负责,相互配合。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试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导,狠抓落实。严格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坚持信息公开,定期收集、推送职业病防治措施不达标名单,并纳入诚信管理。零陵区省级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228日止。

附件:1.零陵区省级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零陵区省级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部门

职责分工


附件1

零陵区省级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龙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陈贵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员:夏水波零陵产业开发区主任

唐祖群区政府办副主任

唐梁明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毛晓平区财政局局长

黄渊辉区医保局局长

贺志毅区人社局局长

曾新吉区发改局局长

邓世福区科工局局长

卿方勇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蒋祖华区民政局局长

罗盼生区住建局局长

李立新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唐天光区教育局局长

唐铭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唐美娥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人

唐云枫区总工会副主席

        刘小亚  大庆坪乡乡长

        水口山镇镇长

        祝敬东石岩头镇镇长

        罗海明梳子铺乡乡长

        珠山镇镇长

        朱阳辉黄田铺镇镇长

        蒋中青富家桥镇镇长

        张显众凼底乡乡长

        菱角塘镇镇长

        邮亭圩镇镇长

        周建军石山脚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明川接履桥街道办事处主任

        毛岭峰七里店街道办事处主任

        曾传河南津渡街道办事处主任

        朝阳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春雄徐家井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唐梁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日常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不再另行文。


附件2

零陵区省级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部门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承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医疗救治,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现场调查;负责对各乡镇(街道)日常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的指导检查考核;负责定期对区域职业病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开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宣传;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健康监督检查情况。

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的资金保障。

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业病病人,按规定通过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其医疗保障合法权益。

区人社局: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省工伤、医疗等政策规定和标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待遇;负责劳动合同落实、工伤保险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和职业病危害告知,依法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做好职业病相关劳动争议仲裁,做好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等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开展工伤预防工作;负责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农民工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事宜。

区总工会:负责依法对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组织开展群众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活动,对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其纠正并采取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依法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

区发改局:负责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积极调整产业政策,限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的使用,支持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诊疗救治康复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

区科工局:鼓励开展职业健康重大科技攻关等工作。负责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作用,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技术改造、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提高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制度,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组织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辐射环境管理、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响应,牵头调查处理和定性定级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职业病病人开展救助。

区住建局:负责协同开展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治理,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涉及职业病危害、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或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所属涉及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涉及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无照(需办理前置审批的,由前置审批主管部门查处)或超范围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负责协同有关部门督促不符合职业卫生条件的企业改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区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的职业健康管理,指导各级教育部门加强所管理学校(含幼儿园)的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学校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监督所管理学校及其教学、科研、实验机构的职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生实训实习期间的职业安全管理;负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职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体育行业职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业安全管理统计分析,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零陵产业开发区:协助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措施。

其它区直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本部门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各乡镇街道:建立和完善基层职业健康监管网络。负责对辖区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检测、评价及结果告知公布,职业病防护设施、用品,职业病患者、疑似患者报告、生产现场职业危害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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