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1014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零陵区萍阳北路及萍州大桥西匝道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条、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68号)第七条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的通知》(永政发〔2019〕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现对《永州市零陵区萍阳北路及萍州大桥西匝道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收补偿方案》)在征收范围现场公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本公布之日起30天内(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21日)。
被征收人和社会公众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和其他意见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永州市零陵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附身份证明及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零陵区徐家井街道迥龙塔路85号(三楼)
联系人:李永学
联系电话:13874736770
附件:萍阳北路延伸段项目国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永州市零陵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2025年2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