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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2-00215 发文日期: 2022-04-01 发布机构: 零陵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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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04-01 11:10 来源: 零陵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零安〔20224

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区安委会领导同意,现将《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要

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强化协作,并于20226月底和12月底前分别将上半年和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区安委办。区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并将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永州市零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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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解决问题,以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和构建双重预防机制为主要抓手,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按照“理直气壮、如履薄冰,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守住底线”和“四最”要求,突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双轮驱动”,规范“四要素”管理,抓稳安全生产工作的四梁八柱,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遏制亡人事故,坚决防范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确保全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三坚决两确保”目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零陵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以安全生产优异成绩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

1.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入脑入心。

各级各部门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或党委(党组)第一议题学习的形式安排专题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和《不可逾越的红线》警示片,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入脑入心,以安全生产的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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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区委党校集中学习内容,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队伍和阵

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各有关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作用,根据重要时段、节点构建上下联动的宣传格局。强化防一氧化碳中毒、防学生溺水等安全知识公益宣传,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安全日”、“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活动。拍摄制作典型事故系列警示教育片,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播放。健全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扎实开展“敲门行动”,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迈上新台阶。(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3.推动落实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属地责任。参照执行《地方党

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省《实施细则》,把安全生产融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及时更新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强化“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持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坚持党委委员分管安全生产,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述职内容的要求。(区安委办牵头,乡镇街道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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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压紧压实部门行业主管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要

求,制订并严格落实《零陵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切实履行部门行业安全生产主管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各专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程和联席会议制度,每月由专委会主任主持召开工作调度或事故分析会议,区专委会办公室要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盲区问题。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分管安全生产,其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等制度,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区安委办牵头,12个区级专委会办公室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加强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的安全风险研究和风险管控,按照业务相近原则明确并落实餐饮场所燃气报警装置、生物柴油以及其他有关新行业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安全监管职责。(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体局、区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区安委办协调)

5.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湖南省生

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建立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推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高危行业领域、工业园区企业全面推广“一会三卡”制度及安全生产条件清单式管理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提高企业安全自我管理能力。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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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区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人社局、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6.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巡查。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治巡察重

要内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巡查与政治巡察对接机制,确保政治巡察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问题隐患整改和追责问责落地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推动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多发的乡镇街道和单位及时组织开展专项巡查,对乡镇街道按照5年全覆盖要求有计划地开展综合巡查。扎实做好巡查“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好巡查成果,切实解决一批制约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突出问题。(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7.严格安全生产考核督导。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方案,科

学制定评分标准,科学设置考核流程,强化日常考核和现场抽查。综合运用好“黄牌警告”预警告、“一票否决”预否决,强化过程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措施。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点评,每季度对乡镇街道、区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及时发函给予表扬、提醒、警示,并在区安委会全会上进行点评。(区安委办负责)

8.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综合协调平台作

用,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加大跨区域、跨部门会商力度,增强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监管合力。综合运用即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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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建议、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和调研推广等工作机制,强化综合监管效能。充分发挥各专委会作用,推动各部门履职尽责。(区安委办牵头,12个区级专委会办公室及其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9.强化事故调查问责。建立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等单位

的沟通衔接机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确保事故调查如期结案。加大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和事故挂牌督办力度,坚持以案促改,加强对事故多发领域、典型案例专题会商研判,及时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紧盯重点领域、典型案例,对每一起亡人事故和较大及以上涉险事故,都要强化事故复盘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0.巩固提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立足“两个根本”,围绕巩

固提升阶段重点任务,聚焦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制度措施“三个清单”,持续加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力度,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动态清零。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入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措施方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着力将近年来安全生产实践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强化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动态考核、日常考核,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分别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情况开展评估,区安委办开展综合评估。(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1.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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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整治隐患就是政绩”的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专项整治“四个一”工作,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一隐患一专班”措施,推动各乡镇街道各单位持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排查整治,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2.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常态化。严格落实乡镇街道的“打非”

主体责任,健全“打非”体制机制,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三个有”,切实加大联合执法频次,落实行刑衔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聚焦易引发事故的非法采矿窝点、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建筑无资质无许可施工、火工品违规储存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最大限度限制压缩违法违规行为的生存空间。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工作机制。发挥“12345”“12350”等安全生产举报热线作用,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职工、家属和社会公众举报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安委会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

13.加强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建立矿山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

商机制,加强预警,强化管控。加强矿山安全源头治理,推进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私采乱挖、待关又采、以建代采、停产整顿私自偷采等行为。年内关闭一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深入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推动已达设计标高或不再进行排尾作业、无生产经营主体、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尾矿库闭库销号。(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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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

14.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控。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

等重点车辆以及临水临崖、农村道路等重点路段,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无牌无证、货车非法载人等非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的精准协同治理、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等重点任务。(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化生产销售源头治理,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改装“黑窝点”,深化“大吨小标”、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不达标等问题治理。(区市场监管局、区交警支队、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参照有关地区经验做法,加强对超限超载“百吨王”从源头到末端的行刑衔接,依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持续巩固铁路安全环境集中整治成效。(区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5.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关

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各项任务落实。深入实施《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聚焦突出矛盾、紧盯重大风险隐患,利用一年时间,集中进行治理攻坚。构建重大危险源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全力做好油气储存、油气长输管道等安全风险防范。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攻坚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区应急管理局、区科工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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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多股东独立组织生产、分包转包、非法出租、“四超两改”等顽瘴痼疾。落实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一律关闭取缔,对销售非法产品的一律没收并追根溯源、做到全链条追责。(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6.加强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深入实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

治工作,全面排查燃气管网和涉及燃气各领域总体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整治制约当前燃气安全的六项重点问题,严格落实燃气管道“双管长”责任制,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加快推进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制定改造实施规划、方案和目标任务,健全保障措施,有序推进实施。推动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7.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

体、地下商场、仓储物流、酒店民宿、餐饮等传统高风险场所,易地搬迁高层建筑、医院、养老院、医养结合服务综合机构、寄宿制学校、文物建筑等敏感场所,以及密室逃脱等新型业态,实行分类施策、差异化监管、清单式治理,重点整治电源火源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彩钢板搭建、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安全疏散等突出问题。统筹治理农村地区火灾隐患,加强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持续开展群租房、“多合一”场所整治,预防和管控“小火亡人”事故。(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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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8.加强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重点加强客渡船舶交通安

全管理,突出防范船舶自沉、客运船舶超载等安全风险,整治船舶救生设施配备不到位等隐患问题,严查客渡船参与非法捕捞,留用船舶或企业自用船舶非法载客和参与非法捕捞行为。(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9.加强建设市政等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公路、电力、

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违章冒险作业、明知存在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城管执法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0.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钢铁、粉尘涉爆、

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开展工贸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施工,起重机械、压力容器使用领域专项排查治理。(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认真排查和消除中小水电站安全隐患。(区水利局、区发改委、区科工局分工负责)

五、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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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平公正

的执法理念,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严格执行新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采取飞行执法、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方式,倒逼各级责任单位以及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分类分级执法、计划执法工作,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认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整合监管执法职责,优化配置编制资源,统一执法着装和执法车辆标识,做到执法队伍组建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装备保障到位,建立权限明确、层次分明的执法体系。继续深化“强执法防事故”专项行动,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区直部门每季度向区安委办报送本行业领域针对重大问题隐患的监管执法案例,区安委办梳理通报并报市安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交警大队等8个区直部门要力争每季度排名位于全市中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2.全面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领域

“放管服”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完善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严格处罚自由裁量,严防执法简单化、“一刀切”和逐利式执法。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审核和备案制度、行政案件立案和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23.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规划体系。制定印发并落实《“十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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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应急体系规划》《“十四五”零陵安全生产规划》《“十四五”零陵消防工作规划》。(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建立全区应急物资储备“一张图”和储备调运“一张网”,实现区域应急物资统筹调度,共建共享,有针对性地加大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力度。全面启动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筑牢安全底线,织密风险防控网(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24.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

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构建监管监察执法信息资源数据库,加强执法数据分析应用,持续规范执法流程,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智能化水平。(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区直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深化“智慧应急”“智慧消防”建设,不断完善综合应急平台建设,全力打造一个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指挥高效的综合应急管理指挥平台,推动各部门、各层级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联网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完成尾矿库“头顶库”监测系统建设和联网。所有高危行业企业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纳入联网监控,实现省市区互联互通,分级管控。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矿山自动化、智能化建设,力争建成智能化采掘工作面5个以上。实施应急管理大数据工程,推动跨部门跨层级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打破信息壁垒,构建智慧应急大脑。(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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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加强基层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开展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年

活动,持续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能力“六有”建设和村社区“三有”建设,年度前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增强基层组织风险管理、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综合救援、科普宣教等方面的能力,筑牢基层应急管理第一道防线。(区安委办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积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乡镇和示范社区创建。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鼓励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申报。(区安委办牵头,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加强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管理,推进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乡村振兴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加大通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力度。(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开展“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平安农机”示范创建。(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加强基层和农村地区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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