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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༯span>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让群众“在家门口办好身边事”,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精神,结合零陵区实际,零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代拟《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8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永州市零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系电话:6223118。
三、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一)电子邮件(linglingzwzx@163.com)提交;
(二)电话或传真:6223118;
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专此公告。
零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5月21日
关于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下沉,让群众“在家门口办好身边事”,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和<湖南省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5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向乡镇、街道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权责一致。权力下放后,区直部门仍可单独实施,也可联合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共同实施。承接机构为辖区内相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实施行为负直接责任,下放单位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
二、密切协作。区直相关单位要逐项落实放权事项,权力下放后,区直单位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承接机构的指导、培训和监管,提高其履职能力,并及时纠正不当行为。各乡镇街道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权限承接机制。承接机构要主动向区直单位反映情况,实施前后要及时通报区直单位。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人员设备要求较多的事项,承接机构难以单独实施的,区直单位要给予大力支持。
三、强化督查。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积极对接,尽快落实放权事项。区政府督查室将会同区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对权限下放承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评估权力下放实施效果,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