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1-01199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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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财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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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零陵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本部门人员及编制。
本中心核定编制6人,在编在职人数6人。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2、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机构1个,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3、主要职能
负责受理、组织调查、协调处理投诉人对被投诉人行政的投诉;督促、检查、指导下级行政效能处理工作;定期综合汇总通报本区受理和处理行政效能投诉情况,研究分析行政管理工作的效能问题,提出改进和解决问题的建议;向区人民政府和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报告本级行政效能投诉处理工作,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涉及行政效能投诉工作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情况
1、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总收入63.39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63.39万元。
2、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为63.3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5.36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8.03万元,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4)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实际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0.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与2019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2.8万元相比,减少了2.0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与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公务接待费0.65万元相比,基本持平(国内接待增加了8次,增加了46人)。主要是因为协调处理各种投诉和处理互联网+监督、村级财务监督月例会交办有关问题而发生的招待费用。
(二)项目支出。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
(一)单位制定了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等合法、合规、完整的管理制度。
(二)资金拨付具有严格的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即每笔款项支付由经办人、证明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按规定的程序支付。
(三)按《采购法》实行政府采购。
(四)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四、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单位在职人员6人,实际在岗人员6人,在职控制率100%;“三公”经费上年相比基本持平;预算资金调整率为0%,工作实际完成100%;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二)单位各种规章制度健全且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落实。
(三)单位制定了合法、合规、完整的资产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落实。资产保存完整,资产信息系统建立、运用,资产配置合理、处置合规,外置收入及时上缴财政,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四)单位依据“预算法”的规定,按照“二上二下的要求”编制年度预算,按规定编制年度决算。发生每笔经济业务及时进行财务账务处理,做到及时、完整、准确反映单位的经济业务情况,做到“账账、账实、账表”三相符。每年的预决算在财政指定的媒体网络及时公开,并且数据信息、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准确、合规、合法。
(五)单位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的政策和会议精神,认真完成单位各种工作计划任务;及时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事情。
五、结合《2020年度零陵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见附件)的评价结果100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单位在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问题。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本单位大力支持财政部门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没有建议。
附件:2020年零陵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
零陵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