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19-00287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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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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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专审字【2019】第100033号
零陵区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湖南希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和永州市零陵区财政局2019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精神要求,对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管理的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
整个评价过程涉及资金的投资计划、资金到位、工程进度与质量、工程完工结算以及社会生态效益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评价方案,评价小组收集了相关证据资料,采用书面审核和现场抽样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了评价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单位概况
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为零陵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局机关为(正科级)。部门核定编制数68人,全额编制68
人,实有人数152人,其中:在职人员10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51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联合工会、防汛办、水保局、水利股、水政股、财务室、建管中心、地电站、人事股、水政监察大队、纪检监察室、河道管理站、农水股、质监站、农饮办共16部门。
2、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拟订全区水利战略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区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按规定制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区财政性资金的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依据
1、永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永财农指〔2018〕1号)。
2、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湘财农指〔2017〕222号),确定零陵区2018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计划2221万元。其中:农田水利建设1000万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586万元;小型水库除险加固88万元;国家水土流失治理50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10万元;水利工程维修养护37万元。
3、永州市财政局《关于省财政厅调整2018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部分指标及下达2018年部分省级新增水利资金的通知》(永财农指〔2018〕87号)。
4、依据“湘财农指〔2018〕155号”调整中央、下达新增省级2018年部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与省级配套资金指标。
5、零陵区人民政府2017年9月20日,《关于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区级配套资金及项目整合的承诺函》。
三、2018年度绩效目标
1、改造灌溉渠道14.9km/23条(其中维修养护1.2km/1条);整治山塘22口(其中维修养护2口);加固改造泵站1处(泵站装机4.0kw);新建高效节水5000亩,其中低压管灌2210亩,喷灌1740亩,滴灌1050亩。新增、恢复灌溉0.13万亩;面积改善灌溉面积0.38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9万公斤;新增年节水能力24万方。
2、完成大坝坝体坝基防渗;大坝坝顶、内外坡加固改造;放水设施改造;溢洪道加固改造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绩效目标:完成主坝溢洪道底板维护10米,副坝放水闸丝杆及启闭机更换,水位尺维护,防汛公路桥拆除重建,主副坝内外坡局部修整。
3、毛溪桥综合治理3.8公里,新建护岸5.2公里,改造河坝两座,新建下河码头12处。
4、治理措施面积1590.00hm²,其中:水土保持林256.14hm2,经果林109.62hm2,坡改梯26.16hm2,封禁治理1198.08hm2,小型水利水保工程77处,其中:山塘整修10座,修建沉沙池19座,沟渠6.02km,生产道路1.609km,护岸工程0.792km,蓄水池7处,其他工程33处(标志牌33块)。
5、开展全区的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完成全区山洪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任务,建设防汛明白卡、山洪灾害防御宣传栏、防汛宣传、防汛公益片播放目标。
四、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接受委托后,随即成立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组),自2019年8月20日开始进行现场评价,为期近12天。在评价过程中,评价组针对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的机构设计、水利资金计划下达、预算调整、资金拨付使用及工程进展与结算的具体特点,在零陵区水利局进行绩效自评的基础上实施了包括听取情况介绍、查看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内控制度检查与测试、审核财务会计资料、抽查档案管理资料、到部分项目工程现场实地调查、核实,向社会进行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等必要的评价工作程序。具体实施内容有:
1、评价组听取零陵区水利局情况介绍后,制定评价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
2、检查财务会计资料,详细审核相关经费支出和专项支出的合法合规性。
3、检查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是否建立、齐全,并进行控制测试,评判制度设计的合理性、执行的有效性。
4、评价人员深入毛溪桥、黄田铺、石山脚等工程项目实施区域,随机抽取五处农灌、水利工程进行现场核查、测评,同时向社会进行随机问卷调查,了解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所达到的社会、生态效益和居民满意度情况。本次评价共发放社会问卷调查46份,收回35份。
5、将上述评价工作得到的资料、数据、情况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计分,得出初步评价结果,然后结合零陵区水利局的自评报告综合分析后,形成了评价结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施情况
(一)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永州市零陵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零政办发〔2014〕4号)、《零陵区财政局2019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评价组在零陵区水利局的协调配合下,结合区水利局各内设机构分管的项目实施管理情况,及项目资金支出的方向,制定了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分项目决策、管理、绩效三个指标部分,三个部分分别下设若干个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三级次指标之间的关系是:前一级指标是后一级指标的归纳,后一级指标是前一级指标的细化。详见下述“零陵区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零陵区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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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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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决策
21分 |
项目 目标
6分 |
项目确定 (3分) |
项目确定的政策依据; 确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落实合规性。 |
1、政策依据充分(1分); 2、有可行性分析(1分); 3、项目确定合规性(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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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内容 (3分) |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 目标明确细化; 目标量化。 |
1、设有目标(1分); 2、目标明确细化(1分); 3、目标量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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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过程
8分 |
决策依据 (4分) |
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 中央、省资金计划安排; 地方年度经济发展工作规划; 解决生态环境及民生问题和需求。 |
1、符合政策法律法规(1分);2、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3、符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需提供佐证材料);4、生态环境及民生问题和需求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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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程序 (4分) |
资金到项落实条件完备; 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
1、资金到项落实条件完备(2分); 2、项目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3、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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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分配
7分 |
分配办法 (3分) |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方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
1、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需提供佐证材料); 2、办法健全规范(1分); 3、因素全面合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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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结果 (4分) |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 地方整体发展需求; 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
1、符合分配办法(1分); 2、地方整体发展需求(1分); 3、分配公平合理(2分)。 以上需提供政府与部门相应的资金分配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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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管理
24分 |
资金 到位
5分 |
到位率 (3分)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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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位时效 (2分) |
资金及时到位; 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1、到位及时(1分); 2、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分); 3、不及时并影响项目进度(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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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管理
9分 |
资金使用 (6分) |
支出依据合理,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
1、虚列套取扣4-6分; 2、依据不合规扣2分; 3、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 4、超标准开支扣2-5分; 5、超预算扣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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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3分)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
1、财务制度健全(1分,需提供佐证材料);2、严格执行制度(1分); 3、会计核算规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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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实施
10分 |
组织机构 (1分)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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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撑条件 (1分)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提供了必备的人员、场地和设备等条件。 |
具备人员、场地、设备条件(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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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 (3分) |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
1、按计划开工(1分); 2、按计划开展(1分); 3、按计划完工(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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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5分)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
1、管理制度健全(2分,需提供佐证材料);2、制度执行严格(3分)。 |
零陵区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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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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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产出
24分 |
项目产出 综合指标 (24分) |
1、农田水利:含改灌溉渠道、新建高效节水、整固山塘泵站,计划投资1352.61万元(7分)。 |
绩效评价小组根据各项目的实施情况、工程质量、完工验收情况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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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河流治理-毛溪桥一期3.8公里治理,计划投资586万元(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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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福、麻芝氮小型病险水库加固,计划投资88万元(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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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土流失保持黄田铺桐木桥小流域工程,计划投资500万元(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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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石坝仔等水库维修养护,计划投资43万元(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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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绩效
55分 |
6、山洪灾害防治,投资计划10万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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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效果
31分 |
社会效益 (18分) |
1、农田水利:含改灌溉渠道、新建高效节水、整固山塘泵站,计划投资1352.61万元(6分)。 |
根据各项目的问卷调查满意度计分。满意度≧90%计2-6分,每下降五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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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小河流治理-毛溪桥一期3.8公里治理,计划投资586万元(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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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纳福、麻芝氮小型病险水库加固,计划投资88万元(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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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土流失保持黄田铺桐木桥小流域工程,计划投资500万元(3.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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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石坝仔等水库维修养护,计划投资43万元(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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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山洪灾害防治,投资计划10万元(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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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效益 (5分) |
是否对环境产生了有益影响。 |
绩效评价小组根据各项目实施过程及完成后,对环境的影响情况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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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满意度 (8分) |
满意度调查结果。 |
满意度≧95%计8分;95%>满意度≧90%计7分,90%>满意度≧85%计6分,以此类推,低于75%计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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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分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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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计划下达、预算调整及资金使用情况
1、2018年度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计划
2018年1月8日永州市财政局《永财农指[2018]1号通知》,根据省财政厅《湘财农指 [2017]222号》安排中央水利发展资金2221万元; 省财政厅以《湘财农指〔2018〕155号》调减359万元为省级配套资金。计划调整后中央财政资金计划为1862万元。
2、地方配套资金计划与落实
2018年11月30日省财政厅以《湘财农指〔2018〕150号》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省级配套资金115万元;加上《湘财农指〔2018〕155号》调减359万元为省级配套资金,共计省级配套资金为474万元。加上本区农民自筹配套(投工投劳折价)244.21万元。地方配套资金计划到位为718.21万元。
3、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
(1)截止2018年11月30日项目资金实际到位共计2465.2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1862万元;省级配套资金为359万元;本区农民自筹配套(投工投劳折价)244.21万元。与项目资金应拨数2580.21万元相比,还有115万元省级配套资金未到位。
(2)截止2019年6月,共实施五大类别建改项目,包括:高效节水灌溉;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工程量基本完成,截止报告日暂未办理工程结算、竣工决算手续。已入账支付工程款1294.82万元,加上投工投劳折价244.21万元,项目建设实际支付1539.03万元。期间结存项目资金926.18万元在零陵区财政。
(3)各项目资金具体收入、支出、结存情况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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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计划 投资 |
实际到位 |
支付 工程款 |
资金 结余 |
区级 投工投劳配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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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财政 |
省级 配套 |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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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项目 |
1352.61 |
1000.00 |
|
1000.00 |
702.19 |
297.81 |
237.61 |
|
中小河流治理 |
586.00 |
274.00 |
312.00 |
586.00 |
256.56 |
329.44 |
|
|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处 |
88.00 |
41.00 |
47.00 |
88.00 |
|
88.00 |
|
|
水土流失保持工程 |
500.00 |
500.00 |
|
500.00 |
309.48 |
190.52 |
|
|
石坝仔等水利维修养护 |
43.60 |
37.00 |
|
37.00 |
22.59 |
14.41 |
6.60 |
|
山洪灾害防治 |
10.00 |
10.00 |
|
10.00 |
4.00 |
6.00 |
|
|
合计 |
2580.21 |
1862.00 |
359.00 |
2221.00 |
1294.82 |
926.18 |
244.21 |
(三)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与执行情况
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要求实施。零陵区水利局组建了“零陵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为该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负总责。项目实施单位制定了符合相关要求的《零陵区水利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财务会计与工程施工管理制度。资金拨付使用按《零陵区财政项目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审批程序手续和监控机制完备,审核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编制了《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工程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工程招标、合同签订执行、监理、竣工决算均设有专门的班子,有关依据资料齐全,程序符合《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绩效评价结论
经现场分析评价,我们认为零陵区水利局在2018年度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管理与执行中,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及财政部、省市区财政部门对该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要求,遵循国家《预算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比较好的履行了财政专项水利资金预算管理与使用职责,为促进农业经济稳步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财政水利专项资金应有使用的效应。
工程建设投入使用后,大大改善了农村的生产条件,促进我区的农业生产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稳定增长并对当地的社会及生态环境发生了大的改观。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满意较高。
在项目的组织实施工程进度与质量管控方面,严格执行了《永州市零陵区财政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项目资金申请、筹集,专项工程设计、报建均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工程招标、质量、施工进度、监理、结算、付款等环节符合国家政策及制度要求。
评价组通过收集、检查、审核、调查等方式取得的资料和信息,再结合对被评价单位的自评材料分析,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18年度零陵区水利局水利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考评,此次评价综合得分为85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好”。
七、存在的问题
1、零陵区水利局管理的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只是在单位经费账套中设立相应的科目核算,缺乏一个能详细反映专项资金收、支、存情况,而又不脱离单位总体经费报表体系控制的明细账目予以核算,致使账务反映不够清晰。
2、零陵区石山脚新建高效节水项目,电排系统、架电与灌溉管道截止报告日仍未配套安装,无法发挥设计效能。
3、中小河流治理毛溪桥一期综合治理项目,个别河段护石经洪水冲刷存在下溜质量问题。
4、所建水利工程项目与农田水利项目,产权归属、管护责任尚不明确清晰。
八、建议
1、加强专项资金会计核算,单位增设水利发展专项资金专账或各工程项目收支台账,提高会计数据管理作用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2、加强建成项目的后续管理,确保农田水利投资能长期稳定发挥效益,造福当地民众。
3、完善资产移交管理制度,按属地管理原则,将资产移交地方政府管理,提高项目使用效益。
附件:
水利局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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