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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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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电教仪器设备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单位名称: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
绩效评价机构:湖南宝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出具报告时间: 2019年9月17日
2018年度电教仪器设备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加强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等文件精神,零陵区财政局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订2019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湖南宝荃会计师事务所接受零陵区财政局的委托,于9月份开始对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2018年度电教仪器设备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系管理全
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指导协调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政府组成机构。内设26个股室,下辖 2个副科级单位。2018年实有在职人员91名,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6名,事业人员75名;离退休人员73名;遗抚人员8名。
(二)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区教育局结合该区所需学位的实际情况,计划2018年完成13所学校的学位建设项目,新增学位20990个,同时完成永州三中、东门巷小学、七里店小学等11所公办项目校的教学设施的配备。需要采购的新增学位配套设备包括校园网、班班通、广播系统等。
2018年4月26日,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2018年第7次常务会议,听取了区教育局关于新增学位配套设备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采购新增学位配套设备,并要求分步采购、确保基本、逐步完善。5月10日,永州市零陵区委第11次常务会会议,原则同意2018年4月26日区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的意见。分步采购新增学位配套设备,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置设备,由城建投提供相应的资金来源。
(三)项目执行及实施效果情况
1、资金支付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城建投全资子公司永州市零陵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设备采购及安装款3,293,505元,除校园广播系统采购项目(增补)和智慧教室互动黑板项目、幼师高专附小班班通未付款外,其他均按合同约定付款(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标金额的50%),资金支付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
采购编号 |
中标金额(元) |
装备到位学校 |
支付日期 |
支付金额(元) |
收款单位 |
校园网设备采购及安装 |
【2018】000061 |
2,592,180.00 |
永州三中、七里店中学、七里店小学、东门巷小学、荷叶塘学校 |
2019/2/2 |
532,550.00 |
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 |
校园广播系统采购项目 |
【2018】000060 |
3,668,690.00 |
永州三中、七里店中学、七里店小学、东门巷小学、荷叶塘学校 |
2019//2 |
700,000.00 |
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7/3 |
307,7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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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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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7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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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班通设备采购及安装 |
【2018】000062-1 |
7,098,160.00 |
永州三中、七里店中学、七里店小学、东门巷小学、荷叶塘学校、幼师高专附小 |
2019/2/2 |
1,753,160.00 |
永州市华彩视讯科技有限公司 |
校园广播系统采购项目(增补) |
【2018】000060增补 |
298,920.00 |
荷叶塘学校11号教学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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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验收,未付款 |
智慧教室互动黑板项目 |
【2018】000062-2 |
865,280.00 |
柳子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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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30日验收,未付款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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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3,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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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3,5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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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永州市零陵区委第11次常务会会议关于2018年新增学位配套设备建设的意见,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了新增学位配套设备采购项目,于2018年8月22日之前完成了施工单位的公开招标,与零陵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一起与供应商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永州市华彩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并在项目完成后组织验收。
4、项目绩效情况
校园网、班班通设备采购及安装和校园广播系统采购项目已按要求施工,第一批安排施工的学校已全部安装到位。永州三中、七里店中学、七里店小学、东门巷小学、荷叶塘学校已安装校园网和广播系统各1套;永州三中、七里店中学、七里店小学、东门巷小学、荷叶塘学校、幼师高专附小共安装班班通设备212套。在安装、调试、培训等工作完成后,区教育局与区政府采购办、区城建投、项目学校等相关人员共同对项目进行了验收。
项目的实施使各学校基础设施和应用得到了提升,促进了全区电教仪器资源的整合,为推行教育信息化、为教师将网络教学与课堂教学结合实现混合教学创造了基本条件,彻底打破教室、教师、校园的界限,实现局域、城域无界限。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客观公正地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为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5、《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
6、《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7、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8、其他与绩效评价有关的通知及规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验收报告等。
(三)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
针对具体支出及其项目绩效进行,以保证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项目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评价标准与指标体系
1、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指标。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布的相关行业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同类指标采用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标准。
2018年度电教仪器设备专项资金以计划标准作为绩效评价标准。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评价指标框架和专项资金评价重点,从项目立项、资金分配、资金到位、业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设立10个三级评价指标,2018年度电教仪器设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五)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评分结果为优、良、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分值介于90(含90分)和100分之间为“优”,分值介于80(含80分)和90分之间为“良”,分值介于70(含70分)和80分之间为“一般”,低于70分为“较差”。
(六)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零陵区财政局成立重点评价工作小组,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2、了解、收集财政支出项目的相关基础信息资料,制定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组织到单位重点评价。根据各单位绩效自评情况,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于9月份开始到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评价,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核查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基础信息,对项目实施现场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涉及资金和项目的50%以上。了解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评价指标进行评分,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4、结果应用。零陵区财政局将根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评分或评级,相应在下年度预算安排时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障、减少资金、取消安排等处理。对预算绩效评价意见未实施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预算单位,在安排下年度资金时相应减少或不予安排。按照“谁组织评价,谁负责公开”的原则,此次评价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绩效评价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分析
2018年度电教仪器设备专项是区教育局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该区新增学位的实际情况,经零陵区人民政府2018年第7次常务会议和永州市零陵区委第11次常务会会议研究,通过该项目的提议。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管理分析
区教育局按与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永州市华彩视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和《零陵区2018年-2019年城区学位建设电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管理办法》等进行管理与验收。但校园广播系统采购项目(增补)、智慧教室互动黑板项目和幼师高专附小班班通未按协议约定拨付资金,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相关部门的努力下,2018年电教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学校)顺利实施并通过验收。
根据《绩效评价表》,从项目立项、资金分配、资金到位、业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评分,2018年度电教仪器设备专项资金综合评价得分为83分(详见附件),等级为“良”。
四、存在的问题
(一)设备使用率未发挥到最大化
因个别科目的老师年龄偏大,缺乏信息化专业能力,不会使用班班通,致使班班通的使用率未达到100%。
五、建议
(一)加大信息化专业人才的配备和培训,提高项目设备的使用率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指出要“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技术对教育发展具有革命性影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学校应加大信息化专业人才的配备和培训,提供信息化专业能力,以便使设备使用率发挥到最大化。
(二)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对项目后期的跟踪检查
对已完成项目的设备利用率和后期管护进行跟踪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其他事项说明
永州市七中、朝阳小学、阳明小学和富家桥镇中心小学因基础建设工程滞后,暂无法实施电教仪器设备专项。
附件:电教仪器设备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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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宝荃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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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