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财政审计及绩效评价
分享到:
索引号: 431102009/2019-00282 发文日期: 2019-11-20 发布机构: 零陵区财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文号 :
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9-11-20 09:20 来源: 预算绩效股 发布机构: 零陵区财政局 【字体:   打印

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绩效评价单位名称:永州市零陵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绩效评价机构:湖南宝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出具报告时间: 2019915

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加强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等文件精神,零陵区财政局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订2019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湖南宝荃会计师事务所接受零陵区财政局的委托,于9月初开始对永州市零陵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永州市零陵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以下简称土地开发整理

中心)是永州市自然资源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全区土地开垦整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7年省级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入库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810号)文件要求,永州市国土资源局零陵分局对邮亭圩镇郑家桥村、拱桥村进行现场踏勘,认为该项目区符合零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当地农业发展和村镇建设规划,该项目有通村级公路环绕于项目区,交通便利,项目区依靠多处山塘水灌溉,水利条件较好。经邮亭圩镇人民政府“关于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郑家桥村、拱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意见”及零陵区水利局、零陵区环境局、零陵区财政局、零陵区农业委员会、零陵区交通局、零陵区国土资源局零陵分局和零陵区林业局出具项目可行性论证意见,零陵区人民政府向省国土资源厅递交了“关于将零陵区邮亭圩镇郑家桥村、拱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纳入省土地整治项目库并予以立项的请示” 2018321日,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一指〔20187号下达“2018年第一批省级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拨资金的通知”,下达零陵区邮亭圩镇郑家桥村、拱桥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66.65公顷,省以上投资概算746.86万元,本次下达373.43万元。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市县级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752号),20171121日永州市国土资源永州市财政局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递交了《永州市2018年拟申报市县级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分配的意见》,20171228日,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以湘财建指〔2017320号下达“2018年市县级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零陵区建设规模3,467亩,金额520万元。经零陵区水利局、零陵区林业局、零陵区财政局和零陵区农业委员会出具 “关于零陵区珠山镇东湘桥村等四个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论证意见”及零陵区国土资源局零陵分局现场踏勘,认为该项目区符合零陵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当地农业发展和村镇建设规划。2018131日零陵区人民政府向市国土资源厅递交了“将零陵区珠山镇东湘桥村等四个土地整治项目予以立项的函”,20181112日,永州市财政局 永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永财建函〔201828号和永财建指〔201875号分别下达“2018年市县级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预算的通知”和“2018年市县级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下达资金预算520万元,下达预算明细如下: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公顷)

总预算

(万元)

下达预算

工程施工费

前期工作费

工程监理费

竣工验收费

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

不可预见费

珠山镇东湘桥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57.80

130.00

108.12

7.78

2.70

4.17

3.44

3.79

菱角塘镇六合宫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57.80

129.98

108.10

7.78

2.70

4.17

3.44

3.79

邮亭圩镇俄塘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57.82

130.00

108.12

7.78

2.70

4.17

3.44

3.79

接履桥镇塔山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58.87

130.00

108.12

7.78

2.70

4.17

3.44

3.79

(三)项目执行及实施效果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零陵区财政局以永财建指[201816号和永财建指[201875号下达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共计4,142,936.31元。下达资金明细如下:

序号

下达日期

指标额度(元)

发文文号

用途名称

1

2019-02-01

1,256,604.21

永财建[201816

2018年第一批省级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拨资金(郑家桥、拱桥村一段770821.6元;二段485782.61元)

2

2019-02-01

430,221.10

永财建指[201875

2018年市县级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东湘桥224130.9元;塔山206090.2元)

3

2019-04-11

421,931.00

永财建指[201875

2018年市县级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六合宫村、鹅塘村)

4

2019-05-16

1,341,580.00

永财建指[201816

2018年第一批省级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拨资金

5

2019-05-16

259,800.00

永财建指[201875

2018年市县级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6

2019-05-16

206,000.00

永财建指[201875

2018年市县级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7

2019-08-15

226,800.00

永财建指[201875

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4,142,936.31

 

 

2、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9831日,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已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4,193,706.31元(50,770元由其他资金垫付),资金支付情况如下表:

项目名称

预算分类

财政预算评审金额(元)

支付金额(元)

收款单位

邮亭圩镇郑家桥村、拱桥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工程施工费

3,670,579.26

2,513,104.21

湖南隆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湖南耀邦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

50,000.00

零陵区邮亭圩镇人民政府

工程监理费

85,080.00

湖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小计

2,648,184.21

邮亭圩镇俄塘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费

47,320.00

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工程施工费

1,080,468.70

226,898.00

湖南山水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

11,080.00

零陵区邮亭圩镇人民政府等

工程监理费

16,200.00

湖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小计

301,498.00

接履桥镇塔山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费

47,320.00

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工程施工费

981,382.09

412,090.20

湖南兴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

10,000.00

接履桥街道办事处

工程监理费

16,200.00

湖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小计

485,610.20

菱角塘镇六合宫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费

47,320.00

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工程施工费

928,731.69

390,033.00

路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

13,010.00

零陵区菱角塘镇人民政府/永州市零陵区罗氏汽车修理厂

工程监理费

16,200.00

湖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小计

466,563.00

珠山镇东湘桥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费

36,520.00

永州市国土资源规划设计测绘院

工程施工费

1,067,290.17

224,130.90

湖南视点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27,052.00

业主管理及乡村协调费

15,000.00

珠山镇人民政府

工程监理费

16,200.00

湖南求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小计

291,850.90

合计

 

4,193,706.31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三专模式,所有项目资金均由区财政部门代管,款项由财政部门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以及办理结算进度公对公直接拨付项目资金,全面实行互联网+监督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湘财建一指建〔20187号文件,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组织实施了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郑家桥村、拱桥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于2018927日完成了施工队伍的公开招标,与湖南耀邦建设有限公司、湖南隆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施工队伍于20181015日正式进场施工。

根据永财建指〔201875号文件,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组织实施了菱角塘镇六合宫村、珠山镇东湘桥村、邮亭圩镇俄塘村、接履桥街道塔山村等4个市级土地整治项目,4个项目于2018926日完成了施工队伍的公开招标,与湖南山水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兴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路达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和湖南视点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施工队伍于20181015日正式进场施工。

5、项目绩效情况

省级项目: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郑家桥村、拱桥村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截止绩效评价日,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2%左右。已完成新修整修斗沟、斗渠4,200余米;新修整修农沟、农渠2,400余米;新修整修机耕路3,500余米;新修整修生产路800米;初步完成土地平整工程42.34公顷,建成高标准农田192公顷。

4个市级项目:截止绩效评价日,完成总工程量的75%左右。已完成新修整修斗沟、斗渠1,326米;新修整修农沟、农渠4,759米;新修整修机耕路6,387米;新修整修生产路830米,建成高标准农田195.87公顷。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客观公正地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使用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为预算安排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3、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

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

5、《湖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湘财绩〔201328号);

6、《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7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

8、其他与绩效评价有关的通知及规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验收报告等。

(三)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

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

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

针对具体支出及其项目绩效进行,以保证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项目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评价标准与指标体系

1、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指标。

2)行业标准:参照国家和本省公布的相关行业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同类指标采用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4)其他标准:经财政部门确认的其他标准。

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以计划标准作为绩效评价标准。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评价指标框架和专项资金评价重点,从项目立项、前期工作、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设立16个三级评价指标,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五)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评分结果为优、良、一般、较差四个等级。分值介于90(含90分)和100分之间为“优”,分值介于80(含80分)和90分之间为“良”,分值介于70(含70分)和80分之间为“一般”,低于70分为“较差”。

(六)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零陵区财政局成立重点评价工作小组,拟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2、了解、收集财政支出项目的相关基础信息资料,制定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组织到单位重点评价。根据各单位绩效自评情况,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组于9月份开始到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评价,采取听取单位汇报,核查单位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基础信息,对项目实施现场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为涉及资金和项目的50%以上。了解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按照评价指标进行评分,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4、结果应用。零陵区财政局将根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评分或评级,相应在下年度预算安排时给予重点支持、优先保障、减少资金、取消安排等处理。对预算绩效评价意见未实施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预算单位,在安排下年度资金时相应减少或不予安排。按照“谁组织评价,谁负责公开”的原则,此次评价结果向社会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绩效评价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分析

高标准农田建设省级项目是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7年省级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二批入库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810号)文件要求,永州市国土资源局零陵分局进行现场踏勘,零陵区水利局、零陵区环境局、零陵区财政局、零陵区农业委员会、零陵区交通局、零陵区国土资源局零陵分局和零陵区林业局出具项目可行性论证意见,纳入省土地整治项目库并予以立项的。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联合行文下达项目预拨资金的通知。

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项目是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市县级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752号),经零陵区水利局、零陵区林业局、零陵区财政局和零陵区农业委员会出具项目可行性论证意见及经零陵区国土资源局零陵分局现场踏勘后立项,永州市财政局、永州市国土资源局联合行文下达资金预算。

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2、项目管理分析

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按照《零陵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零国土资发〔201652号)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承包合同等进行管理、验收,并依据工程计量进度和合同约定方式支付工程款项。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下,相关部门的努力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根据《绩效评价表》,从项目立项、前期工作、业务管理、财务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逐项评分,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综合评价得分为84分(详见附件),等级为

四、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进度滞后

由于受历史罕见阴雨寡照天气的影响,加上4-10月份是水稻的生长和收割期,部分工程要等水稻收割后才能施工等影响,项目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建设进度与预期目标存在一定偏离。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未对工程后期管护进行具体规定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间工程设施置于户外,布局分散,地域偏远,不方便管理,田间设施容易损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依据《零陵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但管理办法中未涉及到对工程后期管护的具体规定。

五、建议

(一)建议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及时处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狠抓工程质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工期倒排表,计划完工时间,使项目投入尽早发挥产出效益。

(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工程后期管护

        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在管理办法中明确管理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在工程验收后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签订管护合同,制定管护措施,由管护主体对各项农田工程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切实搞好后期管护,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附件: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绩效评价表

(此页无正文)

湖南宝荃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

湖南长沙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六日

(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数据局
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版权所有: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0746-6332117(受理网站建设维护,报错和不良信息举报等相关事宜)

  • 监督一点通
  • 三湘e监督
  • 湘易办(安卓)
  • 湖南省政府网
  •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