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DR—2024—14001
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将柳子街规划为步行道路的通告
零住建发(2024)1号
根据《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定,柳子街属一类保护街巷,要严格保护街巷名称、走向、街道尺度,保护两侧街巷界面和建筑风貌,控制建筑高度;为保护历史城区的传统道路格局和空间尺度,将柳子街规划为步行道路。自2024年4月7日起,由柳子街口至节孝亭,全长约1000米,原青石板、石子路面不得移动破坏,街道禁止机动车辆(包括三轮摩托车和三四轮电动车)通行和停放。违反上述情形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2024年4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通告!
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