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DR—2023—17001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零陵区财政局
零农联〔2023〕2号
关于印发《零陵区2023年水稻机插机抛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零陵区2023年水稻机插机抛秧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零陵区财政局
2023年7月4日
零陵区2023年水稻机插机抛秧工作方案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政策保障,农业生产稳步推进,农机化发展水平迅速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快速发展。为切实做好2023年水稻机插机抛秧工作,着力补齐水稻机械化栽植短板,加快提升水稻机械化生产水平,促进粮食稳产增长,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水稻机插机抛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做好2023年全区水稻机插机抛秧工作,以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以提升水稻设施工厂化集中育秧、产业化生产、机械化栽植、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宗旨,调动农民用机积极性,补上机械化栽植短板,大力推广水稻机插、机抛秧为目标,确保全区2023年水稻机插机抛率增长4%以上。
二、目标任务
根据2023年零陵区水稻机插机抛秧服务工作实际情况,采取整乡镇(街道)、区域行政村相对集中连片,推进水稻机插机抛秧服务的方式,倾向设施栽培基础条件好、双季稻种植面积大的粮食主产乡镇,确保全年完成作业面积60000亩以上,其中全年机插30000亩以上、机抛30000亩以上。在全区建设5个机插(抛)秧面积达20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农户参与机械化种植积极性,提升水稻机械化生产水平,双季稻稳面稳产。现将具体任务分解如下:
乡 镇 |
集中育秧点(个) |
机插(抛)秧育秧面积(亩) |
计划推广机插面积(亩) |
计划推广机抛面积(亩) |
石山脚街道 |
7 |
14000(其中社会化育秧8000亩) |
3000 |
3000 |
邮亭圩镇 |
7 |
12000 |
6000 |
8000 |
接履桥街道 |
5 |
5000 |
3000 |
2000 |
富家桥镇 |
4 |
7000 |
3000 |
3000 |
凼底乡 |
3 |
5000 |
3000 |
2000 |
珠山镇 |
3 |
4000 |
3000 |
4000 |
黄田铺镇 |
2 |
4000 |
2000 |
2000 |
梳子铺乡 |
2 |
3000 |
3000 |
1500 |
菱角塘镇 |
2 |
4000 |
3000 |
1500 |
水口山镇 |
2 |
2000 |
1000 |
3000 |
合 计 |
37 |
60000 |
30000 |
30000 |
三、重点工作
(一)项目实施主体。在零陵区辖区内开展水稻机插机抛秧作业服务的本区农机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个人(作业机具必须安装有效的农用北斗终端)。作业终端必须与实施主体名称一致,服务价格必须明显低于其他没有开展作业服务补贴的地区。
(二)项目补贴标准及作业期限。
1.资金来源:依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通知》湘农办发〔2023〕21号文件所列支省扶持资金。
2.项目补贴标准:根据《零陵区 2023 年促进粮食生产发展十条措施》零农领发〔2023〕2 号文件精神,机插作业服务补贴 30 元/亩、机抛作业服务补贴 50 元/亩。
3.作业期限:全区共计划实施作业面积6万亩,其中机插3万亩,机抛3万亩,作业面积以区农机事务中心县级作业数据监控平台为准。作业日期为2023年3月1日至7月31日。
(三)建设机插(抛)秧示范基地。在全区建设5个机插(抛)秧面积达20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
1.石山脚街道悟山里村片区示范基地:计划在悟山里村、南山村、马朝村片区推广机插秧1000亩,机抛秧作业面积2000亩。
2.邮亭圩镇麻时塘-朱家村片区示范基地:计划在邮亭圩镇麻时塘村、朱家村片区推广机插秧1000亩,机抛秧作业面积2000亩。
3.珠山镇东湘桥村片区示范基地:计划在东湘桥村、龙家村、赶塘村、晓星塘村片区推广机插秧2000亩,机抛秧作业面积2000亩。
4.富家桥镇阳河村片区示范基地:计划在富家桥镇渔池头村、峦石山、阳河村片区推广机插秧2000亩,机抛秧作业1000亩。
5.邮亭圩镇淋塘村片区示范基地:计划在邮亭圩镇毛坪村、淋塘村片区推广机插秧1000亩,机抛秧作业2000亩。
(四)坚持宣传发动,加大培训力度和技术指导。进一步加大机插机抛秧推广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宣传车、进村入户方式加强宣传引导,组织由使用机插机抛技术好的农机合作社开展现场演示会,使广大农民现场了解机插机抛秧的可靠性、高效性。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基层育、插(抛)秧手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对插(抛)秧机的操作、维护、保养、育秧、插(抛)秧的技术要领、生产管理等进行重点培训,重点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培训力度,做到指导到户、服务到田、培训到位。选聘具有较高农机技术水平,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指导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
(五)作业审核验收
1.申请验收。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及个人等实施
主体在作业季环节结束后,按照作业既定面积(以北斗监控数据),填写附件1《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秧)到户作业单》和附件2《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秧)补贴申请表》向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
2.区级复核。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事务中心)对照监管平台后台数据和服务对象签字认可数据核实申请资料,按不低于 5%的作业面积进行现场核验并填写附件 3《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秧)抽查表》,结合乡镇现场勘查、核实的数据进行复核汇总。核实结果在政府公开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兑付作业补贴
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事务中心)将公示无异议的核实结果送至财政部门审核,依程序审批无异议后进行作业补贴资金发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零陵区水稻机插机抛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建设统筹、组织、协调等工作。
组 长:欧阳小婷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杜中运 毛晓平
成 员:徐祠华 唐志亮 唐腾 徐永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机事务中心,由农机事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立专业技术指导小组,以区农机事务中心主任为组长、区农机事务中心项目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
水稻机插机抛秧技术指导小组
姓 名 |
单位及职务 |
职务分工 |
项目分工 |
唐志亮 |
区农机事务中心主任 |
组长 |
负责全区机插(抛)秧技术总指导工作 |
唐腾 |
区农机事务中心副主任 |
副组长 |
负责机育、插(抛)秧技术培训工作 |
徐永福 |
区农机事务中心工程师 |
组员 |
负责机育、插(抛)秧技术指导工作 |
张光明 |
区农机事务中心工程师 |
组员 |
负责机育、插(抛)秧技术指导工作 |
陈强 |
区农机事务中心高级工 |
组员 |
负责机育、插(抛)秧技术指导工作 |
唐天保 |
区农机事务中心一级技师 |
组员 |
负责机育、插(抛)秧技术指导工作 |
(二)明确目标责任
开展机插机抛秧作业服务的乡镇要把机插、机抛秧作业作为引领现代农机服务、促进农民增收、落实乡村振兴的重要突破口,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加强服务质量监管,确保作业任务面积落实到位;要按照服务组织的实际作业面积,核实机插机抛秧作业完成量,指导经营主体整理作业台账并上报。
项目领导小组将从如下四个方面加强项目全程监督管理:
1、督促服务组织加强自律管理。各服务组织要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六项制度、四套台账档案: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作业绩效评价制度、人员培训制度、机械设备维护保养制度、仓储保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机械设备台账、作业合同档案、生产作业档案、财务档案等。各服务组织负责人是各环节社会化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有服务作业负总责;各生产作业人员对作业质量负责,对服务质量不合格的作业要进行返工;对因服务作业不当造成服务对象经济损失的,由服务组织和服务作业人员共同负责赔偿(赔偿责任分担比例由各服务组织自行确定)。
2、服务对象自主监管。各服务对象自主监督服务组织的作业质量。作业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要求作业人员及时改正或返工,直至符合作业标准。作业完成后,由服务对象在《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秧)到户作业单》上签字确认。
3、资料图表完整保存备案。各乡镇(街道)要妥善保管项目实施的所有资料,并指导辖区内所有社会化服务组织、项目区村民委员会、服务对象等,妥善保管好各服务组织的申报资料、服务作业单、完成情况统计表、公示资料、作业人员台账、作业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各环节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等资料,以备项目检查验收和矛盾纠纷处理。
(三)抓好技术指导。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事务中心)要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基础条件优势,广泛开展机插、机抛秧技术培训。组织搭建育秧设施,购置插秧机、有序抛秧机等相关机具,安排专业技术力量进行“一对一”技术指导,并做好对比试验。
(四)强化资金监管。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事务中心)负责作业补贴实施监
管;及时兑付作业补贴资金。坚决杜绝虚假作业、重复作业、
更改数据等套取作业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确保作业补贴资金
专款专用。
(五)做好宣传推广。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事务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台、村村响、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示范广告、现场演示、技术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政策,扩大社会知晓度,调动广大农户用机积极性,开展机插机抛;及时公布实施方案和作业补贴信息,发挥示范带动功能,按上级要求及时总结成效和经验做法。
该工作方案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区农机事务中心实施。本工作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附件:
1、《零陵区机插(抛)秧作业社会化服务到户作业单》
2、《零陵区机插(抛)秧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申请表》
3、《零陵区机插(抛)秧作业社会化服务抽查复核表》
4、《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标准和服务作业标准》
5、《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秧)项目绩效评价办法》
附件1
零陵区机插(抛)秧作业社会化服务到户作业单
服务组织名称:
序号 |
被服务农户 |
服务 面积 |
服务收费(每亩) |
农户或村组签字 |
作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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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联系电话 |
所属乡镇、村、组 |
市场 价格 |
补贴 标准 |
实际 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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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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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作业人): 插秧机型号及识别号(编号):
北斗终端型号及识别号(编号):
注:1、农户将服务内容正式委托村组、服务组织直接与村组联系的,可由村组负责人统一签字;
2、一张作业单一般只登记同一环节、同一或相邻作业区域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
附件2
零陵区机插(抛)秧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申请表
服务组织或个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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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 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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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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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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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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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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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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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环节 |
申请补贴面积 |
申请补贴标准 |
申请补贴金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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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申请承诺书 我知晓湖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有关规定,已按要求开展相关服务,所提供资料、传输信息、填写的补贴面积等数据真实准确,现申请拨付服务补助资金。若违反相关规定,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服务组织负责人)签字: |
||||||
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审核意见: 签字(盖章): |
||||||
注:补贴申请表后附经核验过的服务面积统计表。
附件3
零陵区机插(抛)秧作业社会化服务抽查复核表
服务组织或个人名称 |
|
服务环节 |
机插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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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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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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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区域(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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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具 名 称 |
插秧机 |
服务机具型号及出厂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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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终端 出厂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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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农户 |
服务申报 面 积 |
复核认定 面积 |
复核地点 |
复核时间 |
农户满意度 (满意/不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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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名称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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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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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
区级抽查复核人签字(至少2人) :
注:1、每个服务环节结束后,都应即时启动服务核验程序;2、复核一般按环节、按区域抽取相应面积,复核比例不低于5%,以复核认定面积与服务申报面积的比例,推算总的补贴认定面积;3、农户满意度低于90%的,服务补贴在原定标准基础上下调10%,低于70%的,服务补贴按原定标准50%支付。
附件4.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标准和服务作业标准
零陵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标准
序号 |
项目及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服务组织资质及从业时间 |
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时间半年以上,近半年从事与申报环节对应的服务作业服务。 |
2 |
机械设备 |
能满足所申报的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项目的机械、设备、场地等,能保证作业量任务的服务需要。 |
3 |
作业人员 |
能满足申报的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项目及作业量所需的作业人员。 |
5 |
经营管理 |
组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档案经营档案和财务档案齐全,有服务工作计划、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生产作业台账等。在工商部门和农业(经营)部门备案登记,自觉接受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
6 |
社会评价 |
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优良,服务价格合理,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 |
零陵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业标准
服务环节 |
服 务 标 准 |
备注 |
机械化翻耕 |
土壤适耕性以土壤含水量15%-20%;耕深一般大于20cm;减少开闭垅,闭垅高度应小于10mm,开垅宽度应小于5m,深度小于10mm;实际耕幅与犁耕幅一致,避免漏耕、重耕;立垄、回垄率小于3%。 |
|
工厂化育秧 |
机插秧秧块标准为58㎝×28㎝×2㎝,使用营养土育苗,盘育秧的填满盘即可。杂交稻成苗1~2株/㎝2,常规稻1.5~3株,均匀整齐,健壮无病害,3叶一心。 |
|
机插秧 |
机插秧秧块标准为58㎝×28㎝×2㎝,使用营养土育苗,盘育秧的填满盘即可。杂交稻成苗1~2株/㎝2,常规稻1.5~3株,均匀整齐。全程机插,机插时田间保持2-3厘米的浅水层,亩插1.2-1.4万窝,平均每蔸1.5-2株,漏插率小于5%伤秧率小于4%,漂秧率小于3%,勾秧率小于4%,倒蔸率小于4%,均匀度合大于85%,秧块插深0-1.0厘米(以秧苗土层上面为基准)。机械作业覆盖面在95%以上;连续缺穴达3穴以上的要实行人工补插。 |
农业部办公厅农办机【2006】6号 |
统防统治 |
施药防治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重点推广使用生物农药;二化螟、大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纹枯病等常见病虫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 |
NY/T1276-2007 HNZ057-2014 |
机收(秸秆还田) |
使用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机作业,全喂式损失率≤3.5%,破碎率≤2.5%,含杂率≤2.5%,秸秆粉碎后长度≤10cm,茎秆切碎合格率≧90%,留茬高度≤18 cm。 |
NY/T498-2002 |
仓储、烘干、加工 |
烘干后的稻谷损失率低于2%,烘干后的稻谷不能出现焦糊,变色,爆粒,能够达到和自然晾晒一样的效果。早稻稻谷水分不超过14%,晚稻稻谷不超过16%,杂质不超过2%;同一批干燥的稻谷水分不均匀度不大于2%。大米加工符合《(大米)GB1354-2009》质量要求。 |
GB/T21015-2007 GB/T6970 |
理的优势,督促实施单位完善财务制度建设、按规定做好会计核算工作;监督社会化服务任务完成情况。
第十四条 区农业农村局(区农机事务中心)要制订绩效考评办法,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纳入综合评价内容。项目完成后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补助资金,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除追回补助资金外,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5 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办法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秧)项目
绩效评价办法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2】7号)要求,对零陵区2022年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为完成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对零陵区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整体综合性评价,反映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通过绩效评价,为加强试点项目资金管理,在资金管理中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和方式,更好地发挥其政策扶持、引导作用,促进理财观念和方式的转变,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经验。
二、考核内容
1、服务组织的作业任务完成情况。
2、服务组织管理情况。服务价格是否合理,作业清单台账是否建立,项目管理是否规范。
3、项目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补助资金是否及时拨付,是否探索有效服务模式,检查验收措施是否到位,实施资料图片是否存档,典型经验是否推广,及时进行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并按规定时限上报等。
4、项目实施效益情况。主要从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3个方面进行评价;产出指标主要指补贴面积、主体、规模化经营率等,效益指标主要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包括农民增收、增产情况,服务主体实力、社会化服务业发展、农业绿色发展等;服务对象和服务组织满意度等情况。
三、评价活动的依据
(一)法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财预[2011]285号);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
4.《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
5.《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农发〔2021〕111号);
6.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及任务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2】7号)。
四、评价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
1.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2.走访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了解现行项目绩效评价方法与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的具体做法,听取他们对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设立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相关项目省内外绩效评价经验与方法以及项目相关资料;
3.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研究,开展专家咨询,制定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4.拟定自评报告提纲,规范自评报告格式;
(二)组织绩效评价
1.组织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实施;
2.成立绩效评价考评工作组,进行人员分工;
3.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邀请专家参加相关绩效评价会议;
4.现场评价对不低于30%资金使用单位进行现场评价。
(三)分析总结
进行数据分析,提出绩效评价报告的初稿。根据绩效评价工作组的意见及考察、考评的结果进行整理、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五、评价原则
(一)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二)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
(三)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四)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的原则;
(五)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财政支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六)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贯彻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则。
六、评价方法
对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综合判断法等方法,依据评价方案进行评价。
七、工作进度及时间安排
2022年10月20日前,根据《零陵区2022年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与部门协商工作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开展自评、抽查、现场考评、撰写评价报告等工作,于2022年11月5日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
八、组织管理及人员分工
为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区财政局、区农机事务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
九、评价结果
(一)提交《零陵区2022年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秧)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提出完善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三)提交《零陵区2022年全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秧)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含电子文本)。
附件
零陵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秧)项目绩效评价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价标准 |
评价依据 |
标准 分值 |
考评 得分 |
实施准备(20分) |
目标内容(3分) |
目标明确,符合全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秧)整体布局,在服务数量、质量、效益等方面的指标科学合理。 |
项目申报资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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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5分) |
项目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具备完成项目工作任务和目标的能力;工作措施得力,经费保障充分,并按规定使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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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制度(12分) |
成立有企业领导组织机构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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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技术服务组织和全程服务工作机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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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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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实施(40分) |
项目实施主体确定(7分) |
通过零陵区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机抛秧)项目实施方案。 |
现场查看有关文件、协议等资料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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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主体在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下与实施村、组、农户签订服务协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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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执行(17分) |
服务组织与农户签订服务合同,合同要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作业时间、收费标准、质检验收及违规责任等内容。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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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作业服务,并建立作业清单台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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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16分) |
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在虚列或套取、截流、挤占、挪用资金行为不得分 |
查看财务管理制度、记账凭证等资料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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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环节完毕,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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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财务资料完整、会计核算规范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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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效果(40分) |
项目产出 |
总结机插机抛秧取得的主要成效,提出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及建议。 |
总结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实施图片资料。 |
5 |
|
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绩效评价报告等,并按规定时限上报。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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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实施过程的关键节点形成影像资料,其它环节有照片等佐证资料。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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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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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效益 |
服务主体服务农户数量或服务面积完全相符的计满分,每低于5%扣1分,扣完为止。 |
项目总结报告及绩效评价报告、典型户调查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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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区域农民在相关生产环节中亩节本增效80元以上,亩增产35公斤以上。亩节约劳动工作日2个以上。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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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满意度 |
项目区域内农民群众满意度95%以上,贫困户服务全覆盖。 |
走访农户、 问卷调查 |
5 |
|
|
其他 |
重大违规违纪 |
经监察、审计、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出存在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情形。 |
查阅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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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违规违纪 |
经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各种渠道反映并经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能够及时纠正的情形,发现一项扣20分,直到扣完为止;未发现,不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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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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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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